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作者:覃华炜 发布时间:2008-11-14 浏览次数:645
本网苏州讯: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建院以来,行政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行政诉讼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案件更趋复杂疑难。为此,该院不断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化解“官民”矛盾,有力推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00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0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件,败诉比例仅为2.94%,所有审结行政案件无一起被改判和发回重审。
一是以公正司法抓质效,以审务公开促规范。该院通过规范庭审程序、严格审限管理、加快案件流程、落实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高。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工作监督;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开庭,在帮助行政机关发现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同时,促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以联动机制筑网络,以对话互动建平台。该院通过建立信息通报联络机制、举行行政机关座谈会、编发《行政审判工作动态》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交流动态工作信息,增进相互了解。通过交流平台,法院与各行政执法机关一起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今年以来,法院先后与园区环保局、房产交易中心、教育局等部门,就涉及居民住宅区开设餐馆的环保许可问题、清理整顿房屋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帮助行政机关减少在法律适用上的障碍。
三是以执法实践为教材,以审判案例树典型。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为瑕疵,该院通过发放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的建议。如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房屋登记的案件逐渐增多,该院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提醒行政部门加大审查力度,防止不法分子从中牟利;在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案中,对规划建设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确保辖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该院对相关行政裁决案件的审判以判例的方式予以认定,较好地保证了拆迁裁决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及时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四是以化解矛盾促和谐,以法制建设保发展。该院全方位开展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积极化解官民矛盾,尤其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和新类型案件的协调力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一方面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的始终,并适度延伸至立案阶段甚至起诉前阶段;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行政机关对案情熟悉,有案件处理有最终决定权的优势,同时主动邀请案外人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多管齐下,彻底解决纠纷。今年以来该院有3起案件在立案阶段通过协调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撤诉,所受理的9起行政诉讼案件7起由原告撤回起诉结案,行政案件撤诉率达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