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满意率百分百
作者:晏祥龙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448
本网宿迁讯:“人民法院对省人大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有专门领导挂帅,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办理,有专人上门反馈,并力求高质量高效率,我们非常满意”。这是省人大代表、泗阳县县长赵深在今年11月5日听取江苏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宿迁中院院长何方就办理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汇报后谈的感受。
在今年初省人代会上,宿迁地区省人大代表共给人民法院、重点是宿迁市法院提了7条意见和建议,省法院责成宿迁市法院具体办理和反馈。宿迁市两级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成立专门办理机构,逐条制订办理措施,包干到具体领导和承办人,明确具体目标,限时完成办理任务。比如省人大代表要求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促社会和谐。宿迁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建立社会化大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1%,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行政一审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7.2%,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又如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权威。宿迁法院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执行工作新特点,在党委领导下,探索建立社会化协助执行网络,使执行难有了很大缓解。今年1至10月,全市生效案件执结率达72.2%,同比上升37.8%,省法院专门在宿迁召开了协助执行网络现场会。再比如,省人大代表要求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宿迁法院探索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司法诉讼“绿色通道”,共对1338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39.1万元,对19件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受到社会普遍称赞。
另外,宿迁法院还注重办理好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办单、有办理措施、有办理时限、有办理结果、有反馈意见、有结案纪录。不满意不准结案。参加座谈和被发放征求意见函的人大代表,对法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满意率达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