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严格节能降耗制度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536
本网宿迁讯:近年来,宿城区法院从规范化、节约化、效率化、公开化入手,找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了《宿城区法院工作制度和流程》,从制度和源头上加强法院规范化管理,减化流程,实现节能降耗。一是严格考勤和会议制度。干警上下班一律签字,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抽查,发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酌情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分值。会议实行申报制度,严格程序,不允许各条线随意召开会议。工作和会议考勤按月统计公布,考勤结果与每月考评挂钩。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本着“对口接待、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核定接待标准,驻法院纪检组审核,并持《公务招待就餐单》方可就餐。公务接待用烟用酒凭单购买,接待人登记事由、用烟用酒数目并签字确认,按月凭登记簿核销。三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八小时以外,一律不准用车,下班前所有公车必须进库。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公务用车通知单》方可出车,否则费用自理。四是严格办案成本制度。市区内文书送达一律上门送达,不得邮寄。所有文书打印,一律由办公室扎口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不必要打印的内容,一律上网传输,干警在各自信息系统里查阅,提倡无纸化办公。所有文书用纸一律使用正反面,字体、行距适当控制。
该院相应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由法院纪检组牵头,不定期督查,并规定对于连续两次违反管理制度的,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的,将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