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法委组织执行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到铜山检查执行工作
作者:铜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03 浏览次数:874
本网徐州讯:日前,以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后龙院长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对铜山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副组长赵兴友、市人大内司委于庆华副主任、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中院等部门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了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毕于瑞、县委政法委书记苗加清、县人大内司委、县司法局等领导,铜山法院蔡可勇院长出席了会议。
检查组一行在参观了该院廉政文化长廊及立案大厅后,县政法委苗书记首先就铜山执行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一、建立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二、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治理考核范围,三、建立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四、关于完善执行工作保障机制情况,五、涉及执行工作信访情况。蔡可勇院长就执行联络员制度、执行救助基金、执行长效机制等向检查组作了简要介绍,检查组对铜山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铜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关心支持铜山法院工作,能够注重协调各方关系,共同解决执行难题。
李后龙院长在听取了汇报后,指出铜山的执行工作走在全市先进行列,主要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有创新,铜山的执行网络、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机制、法院内部执行案件管理富有创新性,收到明显成效,特别是大执行网络值得推广,目前已通过执行联络员提供执行线索执结500余件案件,效果非常明显。把执行情况纳入镇综治考核内容全市只有铜山做了,非常好,要深入推广。铜山法院内部执行工作实行“三定一包”,实施执行长效机制的工作经验要认真总结。在肯定铜山执行工作的同时,李院长指出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引起社会关注的难题,涉诉信访案件被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院要重点处理好三类案件:第一类案件是涉府案件,第二类案件是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第三类案件是一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老赖。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执行工作李院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领导责任制要经常化,只有经常化才能落实好。二是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克服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问题,要借助公安警力,必要时可以搞执行工作现场会,让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文书。三是建议执行联动机制作为区域机制由中院牵头,联系相关单位做好联手限制,真正使被执行人无法正常工作,积极履行义务。四是铜山保障机制做得非常好,奥运安保工作受到县县、县政府表彰,要真正做到办与不办奥运都一样,确保保障机制。五是涉府案件执行难,铜山案件数量大,希望县委、县政府能向各镇提出要求,能履行的要切实履行,特别是小标的案件,标的大的案件要分批分期支付。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于庆华建议:一是进一步梳理涉府案件,针对不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思路。二是铜山要从制度层面多做总结,经验措施要及时推广。三是继续总结经验,有些工作特别是涉府案件再作深入探讨。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毕于瑞对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要积极解决问题,立足于平常心,把工作做细做踏实,涉府案件要加大协调力度,养成及时解决问题的良好风范,才能抓住重点。建议应该解决的问题彻底解决,不该解决的问题坚持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