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关爱未成年人加大判后回访力度
作者:王蒙 刑宣 发布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872
本网镇江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宗旨,昨日上午,润州法院副院长赵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耿宇剑一行人赶往丹徒区上党镇未成年人王某家中进行回访,这是该院加强对未成年人判后回访工作的一个缩影。
刚一进门,王某的父亲,一位纯朴的农民便直拉着法官的手说:“谢谢法官,是你们给了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同样,也正是这位父亲,在法院来审前调查时为儿子的所为伤透了心,声称要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再也不管他了。在法官的再三劝解下,这位父亲认识到自己以前粗暴的管教方式是错误的,愿意配合法院一起做好孩子的教育、挽救工作,现在父子俩已经冰释前嫌,并对孩子的未来很有信心。
通过回访,我们得知王某现已找到工作,在当地一家知名国企某眼镜厂做学徒工,虽然工资不多,但这位父亲满意地说:“我们不想他有多大的出息,只想他老实本分,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就行了”。赵院长一行详细了解了王某判后的思想动态,希望王某的父母也能接受这次教训,今后一定要跟孩子好好沟通,及时了解他的想法,让他多学习文化知识,把他往正路上引,争取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并表示,法院今后还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家长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法官,争取让孩子早日走上正轨。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充分体现“审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的同时,采取定期考察和随时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被判免刑、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工作,积极建议和帮助未成年罪犯回归学校继续学习或安排进入帮教基地掌握一技之长。今年以来,该院审理未成人刑事案件20余件,对30余名未成年人被告人适用缓刑,判后回访率百分之百,并有10余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在该院的帮助下进入创业型帮教基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