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地方党委书记协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刑事自诉案件
作者:王道才 发布时间:2008-10-24 浏览次数:606
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庭审中都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是双方的矛盾仍很尖锐,未能调解成功。承办法官及时将上述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在听取汇报、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后,当即与案发地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党委取得联系,达成调解结案、化解双方矛盾的共识。贾汪法院分管院长、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党委朱书记专门安排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向双方当事人反复释明法律,说明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倡导的,也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判决对于此类案件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结果。通过多方努力,自诉人与被告人终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申请撤诉,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