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坚持“三经常”、“一公开”热情为民营企业服务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10-20 浏览次数:664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坚持“三经常”、“一公开”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107件,已审结92件,结案率85.9%,调解率52.6%,涉案标的额300多万元。
“三经常”是:一是坚持经常走访。每季度到企业、社区和农村集市开展关于审判职能及民营企业服务保障的法律宣传,利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宣传。二是坚持经常送法上门。经常到企业开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企业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民二庭在办案的同时,深入乡镇和企业,主动送法上门。三是坚持经常“法律现场答疑活动”。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以司法职能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今年以来,该院深入14个乡镇、社区和企业,开展法律现场答疑活动14次。“一公开”是:对所有服务内容公开承诺,做到服务具体化。该院先后与全县12家民营企业建立了联系点,告知本院监督电话,保证接到投诉将认真调查、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