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财染毒品 生活起“涟漪”
作者:李军荣 发布时间:2013-12-02 浏览次数:232
面对囊中羞涩、家徒四壁的家境,杨某不甘落后、低人一等,泪别了妻儿,与一群打工族一并踏上了南下泰州的列车,开始了日出而出、日落而归的打工生活。工作虽很辛苦,但日子倒也过得充实而有滋味。时隔不久,这种平静的生活就在杨某的财迷心切一念之下,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竟铤而走险,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由一个平常人变成了阶下囚,不仅丧失了自由,而且使家庭支离破碎、骨肉分离,天各一方。
2013年3月23日晚饭后,杨某精心梳洗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来到本市海陵区星期五城市酒店8300房间内,在一阵讨价还价后,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向徐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2包,共计重约1.2克。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逮了正着。杨某满脸煞白,瘫倒在地。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缴纳罚金,退出非法所得,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认定。据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毒品是万恶之源。现实生活中因毒品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事情比比皆是,你也许耳闻目睹,也许道听途说,远离和拒绝毒品,当警钟常鸣。杨某的教训再次告诫我们:但凡想以毒品为介质来弁取暴利的行为,都是生财的大忌,大难临头的灾星,只有诚实劳动、守法经营才是谋利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