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为吃“霸王餐”,多次以吞鱼钩和碎玻璃等手段拒付餐费,还借此寻衅滋事。近日,邗江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分别判处陈某和仇某有期徒刑两年、一年六个月。

 

20多岁的邗江槐泗人陈某,曾因抢劫罪入狱被广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他仍不务正业,整日在社会上鬼混。去年9月初的一天,他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时,突然在一道鱼菜中吃到一只鱼钩,导致其嘴被钩破。他当即暴跳如雷,要老板免去饭钱,并赔偿其医药费。该饭店老板为息事宁人,不仅免去了300多元的饭钱,还赔偿其200元医药费。事后不久,缺钱花的陈某便想起了上次吃饭的遭遇,便决定以这一“损招”吃霸王餐,并伺机弄点钱花花。

 

几天后,陈某便伙同无业人员仇某,来到邗江槐泗一火锅店实施作案,向该店点了好几道鱼菜。酒足饭饱后,陈某便用牙齿把将嘴咬破,并将事先准备好的鱼钩放入嘴中,造成嘴被鱼钩戳伤的假象。随后,两人便以此拒付饭钱,并强行向店主索得赔偿500元。当然,陈某在作案中也有失算的时候。在一次故伎重演的犯罪实施中,陈某看见一家鱼菜馆经营的全是海鱼,当即想到“在海鱼里放入普通鱼钩肯定会让老板生疑”。但是,他不愿就此罢手,便到店外的路边找来一些碎玻璃。他将碎玻璃吞入口中后讹诈饭店老板时,该老板见势不妙,立即报警。陈某等二人做贼心虚,拔腿开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陈某等二人作案3起,不仅吃饭不给钱,还强行索要钱财近千元。

 

今年初,被告陈某与朋友石某(已判刑)来到槐泗一烧烤店吃饭。饭局将要结束时,无故拒付餐费的石某与店主发生口角。随后,气焰嚣张的陈某等人便冲砸了该烧烤店,并殴打店主及其家人,引致周围群众的公愤并报警。当陈某等人欲逃离现场时,被义愤的群众团团围住。无路可逃的陈某等人只得束手就擒,被警方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