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嫁女结识“富二代” 被骗财骗色后悔不已
作者:陆守磊 发布时间:2013-12-02 浏览次数:228
近日,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无业人员自称“富二代”、以相亲为幌子,行骗大龄单身女青年的诈骗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调查,被告人刘某为本地农民,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也没有收入来源,可他不甘心就这么平淡的生活,于是打起了相亲的主意。为了实施行骗行为,被告人刘某东拼西凑了几千元钱租用了一辆轿车,并且从头到脚的包装了一下自己。万事俱备的刘某在婚姻介绍所登记时,自称父亲是某大型国企的厂长,母亲是中学老师,自己做烟酒生意,是个十足的富二代,希望能与成熟的女性来往,其实刘某并不是真的喜欢年纪较大的成熟女性,而是抓住了大龄剩女“有存款、急于嫁人”的心里特点。在结识本案被害人陈某后,便频繁带被害人出入一些高档消费场所,以达到迷惑被害人自己是真正富二代的目的。在取得被害人陈某的信任后,被告人以“母亲需要去韩国换眼角膜,手头临时吃紧”为理由向陈某借钱,陈某考虑到自己年纪较大,不想浪费这段“天赐的姻缘”,就把平时的积蓄两万余元及价值七万余元的金条借给了被告人。刘某在得手后就销声匿迹,骗取的钱财也很快被挥霍一空。这时的陈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连忙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上诉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女青年尤其是大龄女青年,相亲需谨慎,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更不要轻易相信有那么多的“富二代”相中自己,本案中的被告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却能轻易得手,个中缘由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