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海陵区法院把文化建设贯穿于队伍管理、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各项工作的始终,有力推动了法院的全面有序可持续发展,被省高院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注重制度建设,在督促检查中发挥文化导向作用。坚持“以制治院”,健全完善覆盖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100余项,用制度规范人,用规章约束人。五年来,干警没有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没有发生过其他损害法院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注重载体搭建,在文体活动中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完善阅览室、健身室、文化长廊等文体活动场所,通过建设文化长廊,在审判办公场所悬挂法学名言、社会公德警句、廉政格言等,向干警传达“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向当事人传达“和谐、理解、宽容”的处世观和“守法、诚信、和睦、平等”等理念。

 

注重司法细节,在规范行为中彰显法院文化价值。从规范法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等细微处,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通过法官的规范行为体现法院文化建设的价值和魅力。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避免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

 

注重精神塑造,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院文化特色。重视法院文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滴积累,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凝练,确立了“修身立德、崇法敬业”的院训,成为指导法官司法行为的“金钥匙”。一名法官当选省大人代表、全省十佳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建华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