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周强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1127 中国法院网)

 

笔者认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的正能量不容小觑。建立和完善“三大平台公开”的阳光司法,必将赢得改变法院形象的力量。

 

首先,阳光司法有助于塑造百姓心中的法院形象。缘何长期以来很多老百姓打心眼里不信任司法公正?其实和司法程序的封闭性息息相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唯有阳光才能具备亲和力,增加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才能真正消除老百姓心中的猜忌。手机短信、视频音频、微博和微信等多元化方式的公开,方便了百姓,是全面的、真正的和亲民的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呼应了民众的渴望,为法院和民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提供可能。

 

其次,阳光司法有助于减轻法官们的压力。诉讼过程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的结果客观上让案情公之于众,惟有如此法官才能真正摆脱人情、行政以及外来因素等的干扰。很多时候,在现有机制下,法官们面对各类不利因素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更不被理解。社会转型期减轻法院法官们的审判压力,阳光司法充当了一个“助力器”,在监督法院工作的同时能够树立法官群体的形象。

 

最后,阳光司法有助于提高和创新法院工作能力。打造一个真正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法治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必然要落实和细化到司法实践中。阳光司法以全方位和立体性的方式在全国推进,在受到社会普遍好评的同时,亦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大平台公开是新形势下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司法公开,能够让法院工作更加规范并进一步提高和创新法院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