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社会闲杂人员围堵现场,并以自残行为相威胁,一名被执行人妄图以非法方式阻碍执行,这荒唐的一幕发生在昨天晚上。最终法院增派了警力,并在派出所的支持下,现场制服了被执行人,将车辆成功扣押。

 

市民简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分别于2011年两次向卫某夫妻借款合计35万元,并出具借条两份,约定2011年底还款,到期后,卫某多次催要,简某夫妻一直未偿还。卫某提起诉讼后,镇江润州法院判决简某及其妻李某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简某夫妻仍未还款,卫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简某的奔驰车在宝塔路附近,你们快来处理一下。”当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分,执行人员接到卫某电话,该院执行局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制作扣押文书过程中,车内男子声称该车辆简某已经抵偿给他所有,要求法院不得扣押。“请出示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执行人员要求,但该男子无法提供。

 

“该车已经被法院查封,如对扣押有异议,可以另行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但现在不得妨碍执行。”执行人员履行告知义务。该男子见此电话召集一帮社会人员围在扣押车辆周围,意图妨碍执行,期间还有一名中年女子以被执行人欠其款项为由堵在车头。

 

因现场靠近公交站台,闲杂人员混在执行现场中,加之天色已暗,法院再次增派警力,并向宝塔路派出所请求协助,派出所派出十多人的警力维持现场秩序,驱散了妨碍执行的社会闲杂人员。

 

当拖车赶到现场即将开始作业的时候,被执行人李某出现在现场,声称坚决不给法院扣押,并拿出小刀放在手腕上,意图以自残威胁执行人员对抗执行。

 

经了解,案件执行过程中,李某曾经以自残方式对抗过执行。此次又故计重施,为防止李某自残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行人员不畏艰险,一拥将其手中的小刀夺下,将其带离执行现场。

 

记者了解到,期间有执行人员被划伤。其余妨碍执行的人员因此不敢再妨碍执行,车辆顺利扣押回法院。

 

据执行局局长徐根法介绍,强制执行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他表示,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异议,在首先保证无条件执行的同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诉,而不是以暴力抗法来拒绝执行。“法院对影响恶劣的暴力抗法可以依法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