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栏目组》骗人钱财被判刑
作者:吴洋 发布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252
近日,海陵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温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今年年初,被告人何某、温某某在家无事可做,在一次喝茶时认识了名叫“阿果”的男子,“阿果”提出一起搞网络诈骗,并让其参加,具体分工:由“阿果”负责传真中奖信息、制作假网站、办理400联系电话业务及提供银行卡,被告人何某和和另一名叫“该马”的男子负责接电话,并冒充《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栏目组》及公证处工作人员等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以交纳注册费、个人所得岁税、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被告人温某某负责将所骗取的钱取出。2名被告人通过上述方法诈骗被害人钱财。
2013年4月19日上午,本市居民范某在其单位的传真机上收到传真件,内容为:你的传真号被《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栏目》随机抽选为场外嘉宾,获得奖金人民币98000元以及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传真件上还留有网站网址和获奖验证码。范某随即按上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按其网上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了对方的号码,对方称需先交5000元注册费,并向其提供了银行帐号。被害人范某将钱打过去后,对方又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29400元,被害人范某交了个人所得税后,又让其交公证费50000元,此时范某已有些怀疑,但想到已交纳了这么多钱,侥幸心理作怪,又先后交纳了现金合计人民币169400元,然而钱交出了,奖金、奖品却未获得,再去联系对方,一直无人接听,才觉得上当受骗。
本案2名被告人利用被害人中奖获利心理,一步一步设置圈套,让被害人轻信其谎言,从而诈骗得逞,此起诈骗案件提醒人们在接到中奖信息后要留神,特别是对方提供银行卡让你支付一定钱财时要谨慎,以防上当受骗。法院考虑2名被告人退赃以及认罪等情节,依法对他们进行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