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警庭配合成功执结一起老赖案件
作者:陈建民 发布时间:2013-11-28 浏览次数:233
近日,江宁法院民三庭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被执行人殷某的货车正在办理年检手续。该案是一起涉及民生的交通事故执行案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7万余元,被执行人殷某赔偿申请执行人5万余元,某搬家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执行过程中几经周折,已执行到位11万余元,尚欠部分余款。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线索后,民三庭及时联系法警队,法警队立即派出2名法警协助民三庭外出扣车。在本市大明路检测站,执行人员查明车辆行驶证还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向驾驶员出示扣押裁定。驾驶员向案外人朱某告知扣押信息,朱某到达现场后表示涉案车辆已被其购买,但未提供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意图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在公安机关到场情况下,执行干警积极向案外人朱某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朱某仍拒不配合执行。经向分管院长汇报,为进一步确保该案的顺利执行,法院果断决定增派4名执行法警到场协助执行,见增派法警奔赴现场,朱某企图驾车驶离现场,被执行法警刘道才识破并不顾危险堵在被执行车辆头部,封锁车辆驶离路线。
在执行干警的强大执行压力下,朱某将被执行人的车辆交由法院保管扣押,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钟。第二天清晨被执行人殷某终于现身,将案件执行款1万余元及相关费用,主动交到法院。一起持续执行数月的交通事故案件,在执行局、法警队、民三庭的密切配合下,终于得以全部圆满执行,当事人对江宁法院干警的雷厉风行,全力维护其合法利益的做法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