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姑妈钱还不出 小伙伪造存单终判刑
作者:叶沁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228
这年头,什么东西都能造假,假身份证、假学历证书、假结婚证、甚至是假存单。近日,一个苏州小伙子就因为伪造银行存单而被姑苏区人民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李某是苏州人,今年25岁,今年李某向姑妈借了三十余万元,本来说好5月会归还,但到了5月李某手头拮据,根本还不出那么多钱,同时姑妈又催得急,这让李某想到了找人伪造银行存单来暂时缓住借钱给自己的姑妈。于是李某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在某银行附近让他人伪造了一张存入金额为三十余万元,户名为姑妈的银行存单。李某本以为姑妈不会马上去取钱出来,自己可以缓口气,可没想到的是姑妈没过几天就去了银行想把钱取出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是假的后立马报了警,接到姑妈电话的李某只能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但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因此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李某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都触犯伪造金融票据罪,市民切勿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