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 烧了秸秆 两上庭 伤了和气
作者:陈继元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256
焚烧不仅影响城市生活环境,也会危害亲戚邻里关系,这不,有这么两个要好的家庭就因为焚烧秸秆,伤了和气、又损了钱财。
泰兴市新街镇南新村叶华家的承包田与其堂嫂张兰家的猪舍紧邻,两家关系一直融洽。2012年秋收时,叶华发现其承包田里的秸秆被猪粪弄脏,以为是张兰家所为,其一气之下,一把火点燃了秸秆,被焚烧的秸秆顿时冒起了滚滚浓烟,并随风飘进了张兰家的猪舍内。此时,恰好张兰在猪舍内打扫, 60多岁的她患有陈旧性肺结核,不一会儿就被焚烧秸秆的浓烟呛昏迷,随即被家人送去医院抢救,被诊断为中毒性肺炎住院治疗。张兰出院后,多次与叶华协商医疗费用的赔偿事宜未果,双方的关系闹疆。2013年1月,张兰一纸诉状将叶华告上了泰兴法院河失法庭,要求叶华赔偿其各项损失19143元。
法院审理认为,叶华在紧邻张兰家的田地里实施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造成空气污染,并致张兰因吸入被污染的空气引发中毒性肺炎住院治疗,叶华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据此,泰兴法院判决叶华赔偿张兰住院治疗的各项损失计15857元。叶华对该判决不服,向泰州中院提起上诉,经对叶华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叶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后悔没想到在自家田里的一把火竟把堂嫂送进了医院。2013年8月在泰州中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叶华一次性赔偿张兰医疗等费用计1万元,并当庭给付,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