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3日下午4时在如皋拘留所内,如皋法院执行法官高国圣将填好的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交给值班警官,将老赖郁某从拘留所中放了出来,郁某不住地道谢。拘留所的值班警官也连声夸奖执行法官周末放弃休息办案,既严格执法,又通情达理。

 

原来,被执行人郁某自20023月份开始即拖欠申请人胡某的借款本息合计59000多元,至今本息合计达21万多元。胡某虽向法院申请执行,可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也无能为力。10多年来,申请人为找被执行人郁某,费了不少周折,也花去了不少费用。前不久,打听到被执行人在上海。正在浙江执行的法官高国圣得知后,连夜奔赴上海,于第二天将被执行人绳之以法,在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果断对其拘留14日。申请人的怨气稍稍平息了一些。连续数日奔波又患重感冒的高国圣也觉得应该利用周末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了。

 

谁知周六上午730,还在家吃早饭的高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家属的一个电话,称被执行人的母亲脑中风,病危,需要被执行人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这下,难为了法官,一方面被执行人拖欠他人债务10年之久,分文未还,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与其母可能会面临生离死别。高国圣一想,执行款可以慢慢还,慢慢要,但是被执行人的母亲却不会等,如果被执行人不能见其母最后一面,有可能造成终身遗憾,也有违中国传统孝道。可是将被执行人就这样放回去也是对申请人的不负责任。为了妥善解决该难题,高法官向领导汇报后,到拘留所将被执行人提出来,与申请人进行协商。高法官从法律的角度教育被执行人,依法偿还申请人的借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郁某长期躲债在外,不及时还款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每个人都有父母,在母亲病危之际,作为儿子应当回去尽孝。当然,被执行人回去必须附有条件。经过几个小时的协调,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筹集一万元给付申请人;被执行人回去20天料理母亲事宜,并于1216日前到法院报到继续接受拘留,并由他人提供担保;如到期不到法院,则由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协议达成后,拿到1万元的申请人胡某一再感谢法官的辛苦,能够回去尽孝的被执行人郁某也感谢法官在无情的执法中包含着浓浓的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