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竞与“小三”在外租房同居生活,不管妻子怎么苦口婆心劝说也无法挽回丈夫的心,无奈之下,妻子只好用起诉离婚的方式劝丈夫“悬崖勒马”。近日,邗江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经调解和好。

 

八年前,邗江槐泗镇村民王某(男)经自由恋爱与同镇村民杨某(女)结婚,婚后双方互敬互爱,次年生育一子。王某家里承包了村里80亩农田经营种植,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谁知,这个群众眼里公认的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出现了一场变故。去年7月份起,王某与长期收购其农作物的一谈姓女子逐渐有染,后来两人竟公然在另一个镇上租房开始了同居。面对有了异心的丈夫,杨某虽经万般劝说却始终不能挽回丈夫的心。为了挽救家庭,挽救丈夫,迫于无奈的杨某只好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以此唤回丈夫已经“流浪”的心。

 

邗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细心观察,发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深厚,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某面对妻子的起诉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举对妻子和家庭造成了深深的伤害,流露出对妻、儿的愧疚之情。原告也并非真正想与丈夫离婚,而是想通过诉讼来挽救自己濒临破裂的婚姻。为了弥合几乎破裂的家庭“裂缝”,承办法官竭力做双方和好工作,后王某当庭向妻子表示了真诚的忏悔,并当庭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与谈某来往,回到家里好好过日子。王某的忏悔最终赢得了妻子的谅解,原被告双方调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