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邀请妇联团委参与“圆桌审判”
作者:史伟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759
近日,丰县法院刑事庭邀请县妇联、学校团委参与了一起在校中学生犯罪案件的审理。庭审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用温情和法理教育感化女大学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开庭前,法官们深入到被告人的学校,详细了解她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等情况,发现被告人家庭生活困难,为了教育和挽救中学生,法官决定邀请社会团体参与案件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围坐在圆桌旁,营造出一种宽松平和的庭审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中学生审判时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妇联、团委的工作人员结合女大学生的家庭和个人情况,耐心诚恳地对其进行忠告和规劝。面对法官、妇联和团委工作人员的谆谆教诲,这位中学生流下了眼泪,对自己当初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向法官承诺改过自新,珍惜今后人生的每一步
近年来,该院针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以“圆桌审判”为方式,用真情、亲情、热情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认识犯罪的危害性,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树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