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三化建设”堡垒 深化法院服务内涵
作者:孙丽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1051
近年来,京口法院注重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而就在今年,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都分别对法院队伍“三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京口法院一直坚持的“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以强院”的政治方向与“三化建设”的新要求不谋而合。因此,本文从京口法院“三化建设”的成绩及其凸显的现实困难出发进行调研,从司法公信的角度对其进行考量,进而得出进一步推进京口法院队伍“三化建设”的解决之道。
一、京口法院“三化建设”的成绩与现实困难
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可以欣慰地看到京口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进一步强化“三化建设”存在一些现实困难。
(一)京口法院“三化建设”的成绩
近年来,京口法院遵循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规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牢牢把握“三化建设”作为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先后获得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法治京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江苏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全省法院中第一批被授予“司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是全省首批职业化改革试点法院。始终坚持“公正高效、规范和谐、求实创新”为院训,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实现了案件工作优质化、法院管理数字化、审判作风文明化、两庭建设标准化、办公条件智能化、开庭审案科技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并因此受到社会各界好评,这些成绩集中体现了京口法院在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中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二)京口法院“三化建设”的现实困难
京口法院虽然在“三化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要实现完全意义上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还存在许多瓶颈制约。一是资金短缺与服务对象正规化普及水平较低成为正规化的瓶颈。从法院内部看,实现正规化需要从设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增加投入,现有资金的不足使得法院只能集中资金运用于审判业务上。从外部环境看,法院服务对象法律水平相对较低,不论从法律知识的普及还是从程序正规化普及,和法院队伍内部正规化的磨合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再教育受硬件条件制约与不同岗位统一要求成为专业化的瓶颈。从法院内部看,法院队伍再教育是政法干警不断熟悉掌握新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法院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必然要求,京口法院的培训制度虽经不断克服困难逐步得到的完善,但是还是避免不了法院办公场所限制的硬件条件制约。从外部环境看,法院不同的岗位性质、工作方式和目标决定了从业者在专业素养、工作技能和管理要求等方面有所区别,但是现有全国法院招聘模式对所有岗位人员提出了统一的要求。三是人员编制不足与行政化管理成为职业化的瓶颈。一方面法院人员编制不足使法院难以处理完好日益繁杂审判务,这种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得法官无法潜心专研案件与专业,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法官对案件判断的专业水准。另一方面,法官职业化要求法院内部管理应当职业化,但我国素有司法与行政想混的传统,如今形成了内部机构与职务设置、机构之间的职权关系、法官的等级设置等诸多方面不能很好地体现法院队伍的职业化。
二、“三化建设”是京口法院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
法院队伍是法院职能能的忠实履行者,对基层人民法院而言,法院队伍建设的好坏,最能体现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加强京口法院司法公信应从内外两方面下功夫,精耕于内,外秀于形,用“正规化”的制度约束司法行为,用“专业化”的法官工作考评机制促进工作,用“职业化”的法官守则强化监督改进工作。从“正规化”建设提升京口法院的司法公信,就是要切实改进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热情周到、规范便捷、文明礼貌的诉讼服务,更好地展示京口法院的良好形象。公正是司法公信的灵魂,反过来讲,实现司法公正也要通过一系列制度来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避免法官因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而遭受人身、财产乃至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贬损,而这也是“正规化”建设中的一部分。从“专业化”建设提升京口法院的司法公信,就是要加强对法官的思想、业务培训,实现法官由知识型向能力型、普及型向专业型、经验型向素质型的转变,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准,促进“专业化”建设。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是专门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并具有一定权威和社会地位的特定职业和职业群体。京口法院整个队伍的“职业化”是塑造这种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是京口法院司法公信的重要体现。京口法院“三化建设”可以促进一种良性的法律文化氛围,是法律实质公平的实现形式,是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
三、把握“三个全力”推进京口法院队伍“三化建设”
法院队伍“三化建设”不仅是京口法院树立外部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而且是京口法院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途径,我们必须把握“三个全力”推进“三化建设”。
(一)全力加强京口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
正规化建设既是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又是京口法院队伍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更是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法院队伍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永不懈怠、永不停滞的雄心壮志,展现京口法院新风貌,争做正规化建设排头兵。京口法院在正规化建设中,要克服当前资金建设不足的困难,一方面逐步发挥近年来制度建设正规化的优势,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规划今后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道路,合理安排“正规化”建设的时序。在提高服务对象的法院水平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庭审直播等相关途径扩展普法的广度,和高校合作,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通过送法上门等一系列工作创新来提升外部环境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全力加强京口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
专业化建设仍然是京口法院队伍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法院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今后我们还继续要努力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界定京口法院内部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司法行政权的界限、职责、行使范围及其相互关系,确保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继续完善京口法院教育培训体制和体系,克服当前硬件设施不足的困难,积极探索开展网络教学、网络培训,全面扩展教育培训受益面,按照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开发适应不同审级、不同岗位人员业务工作需要的培训方案和课件。各级各类培训都要强化和突出专业能力和素质培养,并以此建立健全科学、简便、务实、管用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标准和体系,切实发挥法院教育培训机构在京口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通过对各级岗位进行深入的分析,努力使全院队伍能够各尽其才,发挥专长,而不是博而不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才强院”工作方针,以人皆可成才和才尽其用为目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照不同专业人才发展要求,全面落实京口法院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司法人才库,完善人才交流机制,为京口法院队伍建设营造优良的氛围和环境,搭建优秀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
(三)全力加强京口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
人才的成长和聚集,、高素质队伍的培养与形成,不仅仅需要“千里马”,更需要科学规范的识人、用人、培养人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来保障。职业化的队伍必须付诸于职业化的保障。对此,我们要深刻认识职业保障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当前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既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遗余力的推动京口法院人员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切实解决制约影响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又要坚持自上而下改革原则,在中央司改和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寻找突破口,大胆探索实践,力争在完善建立法官任职和身份保障制度,落实好法官职级待遇、薪酬福利待遇,以及研究建立审判辅助人员职务序列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逐步改变、克服审判工作行政化倾向,强化法官审判主体地位和责任,建立以专业能力和裁判效果为主要导向的法官考核评鉴体系,是今后法官制度完善、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此外,我们可以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和总结其他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实践做法的基础上,组织交流推广一些成熟的经验,为全面加强京口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京口法院三十年来建设取得的成绩证明一支思想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正在逐渐成长和壮大,但是,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制约影响京口法院队伍建设发展的障碍尚未得到有效破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司法能力欠缺、保障措施滞后和职业尊荣不彰等问题依然存在。但我们坚信,伴随“三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全面加强,以及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些严重影响制约京口法院队伍发展的桎梏和矛盾,将会被彻底打破和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