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宿迁骆马湖岸边玉波楼门前广场,公开开庭审理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胡某等两名被告人妨害公务罪一案。法院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被告人胡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当地近百名渔民和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旁听渔民纷纷表示,非常欢迎和感谢法院来骆马湖边就地审理案件,通过旁听案件庭审,看到渔民因非法用电力捕鱼妨害执法被判刑,他们深受感触,也使他们受到了一次真实生动的法制教育。热切盼望法院和法官能多到湖区岸边开庭判案,提高渔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渔民知法守法,通过勤奋劳动发家致富。

 

 

图为当地渔民和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