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作者:苏晓昕 发布时间:2013-11-26 浏览次数:762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土地流转活跃等新情况的出现,仪征法院近两年受理的农村赡养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仪征法院基层法庭多举措审理好农村赡养案件。
巡回审判,发挥判决引导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活跃,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调解不再是解决农村赡养纠纷的首选方式。基层法庭立案受理赡养案件前,先询问当事人是否经过基层组织的调解,如已经过调解,则直接立案受理,如调解不成及时判决,注重判决书说理和判后释明,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村委会协助下组织庭审,透明公开的对话起到良好的疏导、示范作用。
事实调查,缓和矛盾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的活跃以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使得老年人赡养向个人与社会共同负担的方向发展。子女抗辩老人享有基础养老金及土地出租、流转租金及国家种田补贴等收入,因此在现阶段赡养案件的审理中注重调查,向养老保险管理处、民政局、村委会做核实,查明老年人收入状况,缓和双方矛盾。
积极引导,合理诉求予以支持。审理中发现,现阶段农村多子女赡养是赡养纠纷案件的常态,子女之间的矛盾导致赡养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针对这种类型案件,根据个案的情形积极引导老年人选择合理诉求,避免矛盾的加深。
注重审判与执行对接。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活跃,农村老人要求赡养的方式不再是传统的实物给付,给付生活费、护理费、死亡后殡葬费的负担以及一些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的赡养诉求也不断涌现。具体案件的判决结果注重与执行的对接,防止判决项目日后难以执行,削弱判决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