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22日,在阜宁县城东风路开电脑门市的徐某刚从拘留所出来,立即赶到阜宁县城管部门补缴了拖欠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他说:“以后再也不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了。”

 

今年89月份,阜宁县人民法院先后两次集中精兵强将对阜宁县城管局申请执行的拒不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门市和个人进行了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5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管教干部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和法规,经管教干部教育后,他们认识道了法律的严肃性,知道了抗法的法律后果。他们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后悔不已,徐某便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县城居住人口激增,县城的清洁工作量大,任务重,清洁人员少,垃圾清运出城的费用及工人工资的发放难、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难度很大。今年初,阜宁县城管局对拒不缴纳2012年度及先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部分门市(业主)依法申请阜宁法院强制执行。阜宁法院接到申请后,依法通过审查立案、送达听证权利告知书、召开听证会、送达行政裁定书等法定程序,对阜宁县城管局申请执行的223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在送达告知书时,阜宁法院的行政法官们注重协调和说服教育工作,使得15户主动缴纳了垃圾处理费,对拒不履行的被征户,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了物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5人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使得223户被征收户全部足额缴纳了应缴纳的垃圾生活处理费及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缓解了垃圾清运出城费用及清洁工人工资发放困难的难题。赢得了县城居民的一致赞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