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便宜小王搭乘黑车回家,却不料遇上黑心司机险些失身,因为蝇头小利将自己陷于险境之中,小王后悔不已。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黑车司机张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

 

201352520时许,张某驾驶面包车行驶到通州陆家桥路段,遇到正在等车回家的小王,张某主动上前搭讪,谈妥路费人民币10元,将小王送至如东县岔河镇。张某与小王边聊家常边开车,当行驶到岔河立交桥北一片农田处,张某突起邪念,强行将小王拉出车外带至田地里,强行抚摸小王身体,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王极力反抗,不断扭动、躲闪,言语上与张某巧妙周旋,由于桥下有路灯,张某害怕被人发现,最终未能得逞,仓皇逃离。惊魂未定的小王在朋友的帮助下及时报警,侦查机关根据事发路段监控初步锁定张某的身份信息,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