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余名人大、政协、执法监察员来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南徐法庭参观并旁听评议民事案件,对法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监察员们旁听的系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139月某晚,房女士骑电瓶车至本市矿机路时,被悬挂在离地约1.2米左右的过路电缆线刮倒,致其跌倒受伤。由于该路段有三段电线分属三家公司所有,房女士将三家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6000余元。由于庭前法官调查工作到位,庭审确定案件事实清楚,最终该案调解结案。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承办法官杜静介绍了案件的处理流程,首先至现场进行勘查固定案件事实,随后庭审中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进行核实,去除虚高的部分。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王翔庭长向监察员们普及了证据交换,以及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监察员们对庭审程序、审理结果均予以肯定。

和平街道金山村主任张春兰说:“上次到金山湖法庭参观我也去了,两次参加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院文化建设很有特色,特别是微小的细节处显示出工作的用心。”区工贸公司财务科长石云同样盛赞了法院工作,“法院工作很细,选择的案件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法院发给我的廉政短信我都记下了,很受教育。”她还向大家展示了随身携带的记录本。

 

区人大人代联委主任杨飚对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今年以来,八个代表团基本都到法院参观过了,而且形式不一,代表们普遍反映效果很好,感受很深。”

 

座谈中,该院还向监察员们赠送了自编的四本宣传画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