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全方位公开”集中执行活动成效明显
作者:杨涛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293
为进一步贯彻省高院日前颁布实施的《关于执行案件实施工作期限管理及进程告知的规定》,加强执行公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25日凌晨5:00行动,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司法警察计26人,调集8部警用车辆,对24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开展了一次公开集中执行活动,并要求相关26名申请执行人全方位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共计执结案件9件、部分执结6件,执结标的20余万元。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鼓楼法院党组非常重视这次公开集中执行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贯彻 “司法为民”主题活动、全方位落实“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参与会战的执行局、法警大队业务部门集中精力,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集中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活动顺利、高效开展。
根据执行案件的分布和实际情况,分成六个执行小组、一个留守机动小组,并明确了责任和目标;执行局长统一对整个集中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法警大队、行装科、民一庭等庭室配合协作,为组织实施和各项保障提供有力保证。为提高活动效果,执行局在集中执行活动前召开预备会议,要求各执行小组在活动开展前,对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摸筛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确定建立集中执行的安排计划表,做到心中有数。
公开执行,效果明显。在全面摸排筛选取案件中,把相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此次公开集中执行的重点。在集中中执行活动实施中突出坚持依法“全方位公开”。
公开集中执行活动中,24起案件的26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全程参与。要求执行法官对每件排查筛选的执行案件都要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在公开集中执行行动的前夜,由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摸点落实行踪;在公开集中执行活动中,申请执行人随同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传唤;在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由于申请执行人的全程参与执行,使执行工作阳光、透明,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力求案结事了。在用足用活各种法律手段和执行措施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说服、教育工作,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提供相关担保,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徐州鼓楼法院通过此次公开集中执行活动,增强了申请执行人的参与执行意识,让申请执行人全方位参与执行过程,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营造了执行声势,提高了执行公信力,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