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强化行政争议诉前化解
作者:李念新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282
丰县法院针对行政审判新情况、新特点,多措并举,能动司法,全力做好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行政案件和解率达到94%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官民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事前指导制度。去年以来,该院对20余起行政处罚(处理)案件进行了指导,涉及城市拆迁、违法占地、行政许可等诸方面,此举受到了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建立与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制度。了解行政执法状况,帮助行政机关解决执法中的疑难问题,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官民协调督导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诉讼可能带来的官民对立,对坚持诉讼的,一方面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定的7日立案期限内尽量消化矛盾,一方面建议起诉人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促使管理者与相对人各自检视自己的行为,营造解决纠纷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