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案件卷宗。该院督查人员和院审管办人员一起把好案件质量关,从案件卷宗入手,查找办案过程中不足之处,对卷宗装订是否合格、内容是否齐全、校对是否正确都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查庭审“三同步”。该院要求所有庭审必须做到同步录像、同步录音、同步记录,要求工作人员在庭审过程必须做到着装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

 

查财务收支。该院督查人员定期对诉讼费收缴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多收少收行为进行通报,对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

 

查廉政节点。该院将立、审、执等部门办案过程分为二十四个廉政节点,定期督查督办,对久拖不办的行为进行提示,对办案效率不高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有效地促进了该院办案效率和效果。

 

开展审务大回访。该院出台了《宿豫区人民法院审务回访活动实施意见》,活动分为“动员、回访、分析总结、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回访过程中填写《案件回访调查表》,回访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汇总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统一梳理、全面剖析,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于回访中发现的廉政问题,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干警廉政档案。今年以来,共回访案件158件,回访当事人392人次,未发现干警存在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当事人满意度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