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司法鉴定统一规范管理显成效
作者: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3-11-21 浏览次数:707
近年来,清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保障作用,紧紧围绕“规范管理、细化措施、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通过多项措施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鉴定工作质效,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对外委托各类案件24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实现零差错,零投诉,零上访。
新设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办事。规范管理职责,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整体效能。
严格司法鉴定程序。完善司法鉴定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源头上抓起,从环节上抓紧,从操作上抓细,规范通知的送达、文书的签发、鉴定机构的选定、鉴定费用的收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以及勘察现场、材料移交等程序,实现司法鉴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规范鉴定执法行为。加强与法院各审判业务庭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好司法鉴定案件相关法律文书、检材的收集整理、质证、转交、移送,案件信息入网、案件评查、卷宗登记、管理、归档等工作。加强与司法鉴定机构的协调配合,强化司法鉴定时限管理和质效管理,严防鉴定机构非法操作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强化队伍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遇到疑难案件听取权威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指导,不断提升司法鉴定队伍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