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日,姜堰法院钱厚明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在二楼大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蒋某盗窃一案,39名人民陪审员和姜堰区第四中学近150名学生参加了旁听。

 

刘某、蒋某都是初中未毕业就闲散于社会,从好逸恶劳沉迷网络到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单独或伙同社会青年实施盗窃,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庭审中,为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刘某、蒋某,合议庭成员及公诉方以缓和的语气、语调和提问方式分别对他们的成长轨迹进行了法庭调查,并组织了法庭教育,帮助他们认识犯罪的原因及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他们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希望旁听的学生引以为戒,珍惜美好的学习机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整个庭审,法官、检察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庄严的审判变成了一堂特殊的法制宣传课,教育感化在庭审中得到了有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