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行政审判练就“协调真功夫”
作者:卜巧莹 孙亚峰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708
今年以来淮阴法院审结的55件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协调原告撤诉的有40件,撤诉率达72.7%。在案件审理的每个阶段,法官们探索、创新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协调不再是“和稀泥”,协调已经成为练就本领的“真功夫”。
将全程协调放在“功夫起式”。庭前,认真研究案情、准确判断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权力、对待诉讼,增强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了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对抗;庭中,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释明、思想疏导等工作,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或严重瑕疵的,通过协调、建议等方式,促使其主动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
将利益平衡作为“破敌之招”。在行政诉讼协调的过程中,坚持依法协调,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做好两类案件的协调工作:一是行民交叉案件。此类案件当事人往往以行政诉讼促进民事争议的解决,行政庭结合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努力促成行民纠纷的一并解决。二是要求履行职责案件。此类案件很多情况下是由于当事人申请材料的提供不符要求或是与行政机关的理解不一致,行政庭在审理时积极引导当事人按照程序办理,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协调。
将咨询答疑作为“渐进之法”。对行政机关提出的相关法律咨询,及时提出参考意见、提供相关资料,帮助行政机关解决行政执法难题;案件处理完毕后,对行政机关及相对人的疑惑及不明之处,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指导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将司法建议当做“点金之笔”。今年以来,该院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已发送司法建议32篇,得到回复30篇。对缺少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简单地作出撤销或变更的判决,而是建议行政机关自行纠正或提出协调方案,再动员原告撤诉,注重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