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法院与团县委、关工委联合举行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分别向金湖职业中学、立宇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颁发“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牌匾。

 

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和特殊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金湖法院与团县委、关工委联合出台了《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就管护教育基地的入驻对象、运作模式、基地职责、帮护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金湖法院刑庭庭长、兼少年庭庭长闵俊芳认为,建立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通过对涉罪青少年的家庭情况、一贯表现、帮教条件、再犯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把一些无前科且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没有逮捕必要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化的强制措施,安置到管护教育基地来进行特殊保护,更有利于后续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仪式上,立宇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华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好涉罪未成年人的管护教育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平台,使他们告别昨天,重启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