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集中宣判涉毒犯罪案件营造禁毒氛围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709
近日,通州法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对两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邀请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辖区掀起禁毒宣传的高潮,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拥有正当生意,却干起了贩毒的营生。刘氏姐弟俩均系外地人,在通州区合伙开了一家陶瓷店。弟弟小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5年9月20日被广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3年4月的一天,姐姐小云接到单某提出购买毒品的电话,她知道弟弟曾有贩毒前科便接下了这单生意,答应为其联系购买毒品。 2013年5月,小强回老家柳州市购毒,以20元/克的价格从绰号为“兄弟”的人那里购得毒品“氯胺酮”近1公斤,随后将所购毒品分为两袋后混装在两罐奶粉中用快递邮寄回南通。2013年5月17日下午,快递公司快递员将装有毒品的邮件送至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后,由小云将装有毒品的快递拿回暂住地。次日晚,小强将称量好的94克毒品“氯胺酮”分装在一个白色密封塑料袋内,在平潮镇九圩港建材市场旁以55元/克将94克毒品“氯胺酮”卖给单某,得款人民币5200元。当天夜里,通州区公安局民警将小强、小云抓获归案,并从其住处查获毒品“氯胺酮”914.44克。11月14日,刘氏姐弟因贩卖毒品在通州法院受审,姐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以毒为药 女子吸毒缓病痛获刑。被告人林某是南通市人,职业为驾驶员。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约一年时间内,林某就因吸食毒品三次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2012年10月30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从被告人林某住处搜查出连包装袋的白色晶体45.35克、丸状物0.46克和冰壶1只。经检验,其中甲基苯丙胺39.47克、硝甲基泮0.17克。林某被当场抓获,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次日,林某患恶急性甲状腺炎需住院治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遂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但其于同年11月2日病愈出院后逃跑,直到2013年8月22日,又因吸食毒品被南通市开发区公安局查获,其才再次归案。通州法院以被告人林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