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诈骗钱财
作者:王玉林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249
赌博是万恶之源,这句古话在沈明身上又一次得到了应验。自从他染上赌博恶习,工作也辞了,终日与一帮赌友鬼混在一起,其妻子感到生活无望,离他而去。2009年2月,曾因赌博被行政拘留下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可沈明却不思悔改,继续沉湎于赌博。十赌九输,沈明也亦不例外,逐渐债台高筑,可他又没有经济来源,这时债主又上门催讨,搞得沈明走投无路,遂动起了歪脑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09年9月,沈明谎称自己的车子被撞,急需要用车,骗取朋友孔娟汽车一辆,抵押刘云,并从刘云处借得人民币5万元。第一次得手后,沈明感到钱来得如此容易,高兴得欣喜若狂,并且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之后,沈明先后谎称亲戚小孩结婚、过生日、车子被撞等,虚构事实,骗取亲戚和朋友的辆汽车,均抵押给他人,从他人处借得人民币13万余元,供自己还赌债和作为赌资,挥霍一空。案发后,于2011年11月14日被公安机关安抓获归案,沈明的发财梦至此彻底破灭。
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沈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沈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沈明的教训再一次告诫人们,要远离赌博,选择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否则,对家庭、对社会都会造成不良后果,也无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