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真爱远嫁他方,聚散无常终分手
作者:陶翰钊 发布时间:2013-11-15 浏览次数:281
女子为求真爱,远嫁他方,最终因为聚散无常,一场婚姻以悲剧收场,目前兴化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几经劝解,终于以调解方式解决了纠纷。
原告易某老家在贵州,被告金某则是泰州人。2004年初,两人在浙江打工时相识,这对年轻人迅速堕入爱河,走在一起共同生活。在2004年底,原告易某怀孕了,婚姻很快提上日程。为了追求真爱,易某追随金某回到金某的老家泰州兴化,并在兴化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经历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时光。生活总是现实而无情的,为了更好的生活,金某再次远赴他乡打工,在兴化举目无亲的易某则回到老家扬州带孩子,殊不知这成为两人裂痕的起始。几年下来,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双方的感情越来越差,最终在今年矛盾爆发,易某一纸诉状将金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希望两人能够破镜重圆,可惜几年的分居生活已经将夫妻感情消磨殆尽。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即便如此,在法官的多次协努力调下,双方达成协议,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夫妻两人友好分手,考虑到被告的家庭困难,原告甚至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育费。
夫妻两人分居最终导致一对恩爱夫妻劳燕分飞,让人深感惋惜。如果在两地时两人能够多加沟通,可能结局就会大不相同。 本案也告诫我们,珍惜眼前人,多加交流,多加沟通,夫妻感情才能历久弥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