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和努力,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违法违纪问题的苗头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需要加大力度。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廉政建设工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它涉及到各个方面。有些干警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自已只要做好分管的工作,抓好审判业务建设,完成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就行了,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没有很好地抓落实,使廉政责任制落实出现脱节现象。

 

2、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目前法院的案件数量涨幅较大,法官的工作压力较大,经济收入和政治待遇与其他机关相比都较低,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不良思潮也影响到了法院干警,有的干警自律意识差,立场不坚定,挡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守不住清贫,爱慕虚荣,喜欢攀比享乐,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3、廉政制度落实不够。上级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但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却不够理想,没有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也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到了年终自然很少检查通报具体的落实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

 

4、内部监控不能统筹形成监控合力。随着法院法综系统、司法政务系统等的先后上线运行,初步形成了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模式。但在工作实践中,法院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由于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不高,难于实施统筹管理,致使不能形成有效的监控合力。

 

5、责任追究不够彻底。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上仍然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一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对纪检干部查案采取消极态度,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由于人员配备、测评考核等方面原因,目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存有畏难情绪,查办案件缺乏主动性,存在着追究责任不彻底的现象。

 

二、对策和建议

 

1、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可延伸反腐倡廉教育的触角,创新教育形式。改我说你听的单向沟通为互动式的双向沟通,利用业务知识讲座、业务技能评比、讨论辩论等知识化教育形式强化基本素质。利用各类文艺活动、廉政文化等宣传艺术化形式提高干警文化素养。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网络、廉政短信等具体物化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渗透性,强化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抓出成效,使广大干警做到时刻紧绷“廉政弦”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和其他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院党组、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3、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运用院内现代化科技手段,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运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群众评议、案件信息管理等系统,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机制建设,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要努力消除各方阻力和障碍,形成人人主动参与、自觉实践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干警变“要我廉”为“我要廉”,从而实现反腐倡廉与业务创新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4、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编织全方位监督网络,进一步延展监督空间对八小时以外也实施监督。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工作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如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和物质采购等,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以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5、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事及时给予严肃处理,敢于动真格,有罪必罚,违法必究,违纪必处,真正发挥惩罚追责的威慑和警醒作用,使其他人不敢违纪,不敢腐败,做到反腐败警钟长鸣,形成遏制司法腐败和违法违纪的巨大外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