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院调解书 生育二胎被查处
作者:雪峰 发布时间:2013-11-14 浏览次数:294
被告人许建新于2011年3月前后的一天,为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而生育二胎,至某市戴南镇以800元的价格让他人伪造法院的民事调解书1份。
另查明,被告人许建新计划外生育二胎受到了行政处罚,已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79744元。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许建新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建新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初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在社区同意其进入社区矫正,可以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建新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被告人姓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