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永远是最爱子女的人,如果可能,他(她)会把所有的苦难都背在自己的身上,给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世界。可惜的是,并不是任何事情父母都可以代替子女承受。自己做错的事自己要承担责任。近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儿子开车出车祸,父亲包庇儿子欲代儿受过的案件。

 

2013424日,被告人苑某某(另案处理)驾车在清浦区黄码乡六支路中南世纪城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陶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慌乱中被告人苑某拨打电话告知其父苑某,得知情况后,为让其子苑某某逃避法律追究,其遂赶至现场指示苑某某向处理事故的警察作虚假陈述,并在警察对其询问时,苑某谎称是自己驾车将陶某撞死。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该交通事故驾驶人为苑某某。在对苑某讯问时,其表示儿子苑某某之前身上有案底,车祸时仍然处于缓刑期,再加上儿子刚找了个对象再谈,出了这个事情家里就要乱了套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苑某明知苑某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考虑到被告人苑在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为维护司法秩序不受危害,惩罚犯罪,判决被告人苑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