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倾力执行,十天时间我们就拿到赔偿款,让深陷困境的家庭在绝望中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太感谢了!”1113日,申请人张某妻子接到海安县法院执行法官转交来的15万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

 

20118月的一天中午,年近50岁的张某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从工地赶回家吃午饭,当行至某十字路口时, “嘭”的一声,一场车祸降临。当他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经诊断,张某车祸致颅脑损伤遗留轻度智能缺损,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构成七级伤残。

 

张某家庭经济拮据,女儿患有肥胖症,需要长期治疗。张某上了年纪又无一技之长,只能在工地卖苦力。突如其来的车祸,犹如晴天霹雳,对原本生活十分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正所谓祸不单行,张某妻子此时又被检查出患有肺癌,不幸和重担几乎压垮了全家人,而交通事故赔偿款则成为支撑家庭的唯一希望。

 

10月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望着张某一家人绝望和无助的眼神,毫不犹豫地把该案放在执行首位。立案第二天,执行法官便开始找肇事者刘某。找到刘某后,执行法官如实告知张某家庭情况,希望其充分考虑张某家庭生活的艰辛和不易,要求其及时给付赔偿款。然而,刘某不但没有因此动容,反而越加辩解,试图拖延。执行法官当即明确表示,法院对有能力履行又拒不履行的“老赖”将予以严厉制裁,情节严重的可入罪。

 

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感化威慑之下,立案后十天,刘某将15万元的执行款全部汇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