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四项公开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於建 发布时间:2013-11-14 浏览次数:805
今年以来,兴化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司法公开工作,通过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展司法公开平台、提升司法公开影响、强化公开监督等措施,实现司法公开与群众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制定了《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兴化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兴化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兴化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文件,由法院审管办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工作,将档案利用规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改革执行体制,有效实现裁执分离,进一步创新执行方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法公正。
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兴化法院以实施法院文化建设为契机,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与市电视台协商开设了“今日法院”栏目,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的与群众交流,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度和信任度,并加强与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体的合作,今年以来,该院共通过媒体发稿200余篇。为宣传和推介法院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升司法公开影响。大力开展“评选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服务先锋”、“法官进社区”、“法院开放日” “巡回审判”“聘请廉政监督员”等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状况和公开接受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主动通报情况,加强民意沟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健全新闻采编、信息收集制度,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
强化司法公开监督。在内部监督上,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建全健全案件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每起案件公平公正。在外部监督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聘请人民陪审员,司法廉政监督员,特邀调解员,监察员等,共同参与司法监督。
今后,兴化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