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盗贼行窃 拦路诈骗获刑
作者:杨凯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205
游手好闲的张某路过一空地时,偶然发现一伙盗贼,张某不但没有报警,还拦路敲诈盗贼5000元。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友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12月20日7时许,张友乐在某街道一工厂西侧码头建筑经营部空地,见李平强(另案处理)等人正往两辆卡车上装运生铁块,经在一旁观察后张友乐认定这些生铁块来路不正,即驾驶自己的红色自卸王卡车堵住路口不让这两辆卡车离开,并以不给出钱就报警的方法要挟对方给其5000元人民币,后于当天18时得款人民币4800元。
案破后,张友乐已退出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认为,张友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张友乐犯敲诈勒索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张友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出全部赃款,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故可适用缓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我们遇到不法犯罪行为时,一定要勇于与犯罪做斗争,正确地做人做事,为社会的公平、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本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