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那躲在工厂里的“家贼”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236
因为不服单位裁员,遂产生报复原单位的心理。小职工丁辉竟然盗窃单位电缆线累计100余米。日前,泗洪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丁辉主刑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丁辉在江苏金飞集团单位已经工作了好几个年头,平时兢兢业业,就是有一点不好,就是脾气比较犟,已经不止一次和单位领导发生口角了。这一次单位裁剪人员,丁辉也在名单之列,丁辉认为是单位在报复自己,于是心理十分不平衡,总想整出点惊天动地的事情,让单位也尝尝不好受的滋味。
说干就干,胆大的丁辉在22点之前就骑电动车进入江苏金飞集团公司仓库屋内潜伏到到晚上11点钟职工下班后利用剪刀、老虎钳、刀片、手电筒、手套等工具盗窃电力电缆线,把电缆线剥好装进黄色袋子里。后来再潜伏在仓库里,等到第二天凌晨4点钟骑电动车出厂区门。这些电缆线是2008年5月左右从上海总厂运来用剩余的。丁辉把电缆线里面铜丝卖给了郁康花园小区对面收旧处,每次40-50斤左右,最多一次70-80斤,卖1400多元,自己获利一两万元。
一天晚上,金飞公司内勤陈进和厂里的厨师张荣等人打牌到晚上11点多钟回宿舍时,看到仓库有灯光,怀疑是小偷,就打电话给保安,当仓库门踹开后,发现原厂职工丁辉带着口罩站起来了,后来立刻就报警,这下东窗事发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丁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丁辉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退赔。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