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彩票一天输了四五千元,心情不悦怒砸彩票机。1112日上午,泗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叶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被告人叶某现年32岁,系泗洪县青阳镇居民,2013725日,叶某吃完早饭便到泗洪县青阳镇山河路一福利彩票店上网投注,从早到黑也没有投中,一天玩掉了四五千元,到19时许,被告人叶某要求再充值200元,充完再付款,该店工作人员说店里有规定,必须先付钱后充值,叶某投注输了一天心情不好,就觉得周某态度不好,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叶某为了发泄情绪,便持该店内的茶几及椅子将店内的27号彩票机等物品砸坏。经鉴定,被砸坏物品的损失为7484.15元。被告人将上述物品砸坏后就潜逃在外,被列为网上逃犯。2013915日,其在常州被南京铁路公安处常州站派出所抓获。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花某赔偿了被害人(该案彩票店店主)经济损失10000元。

 

泗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叶某归案后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叶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