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厢别人忙着脱单身 她和别人合谋骗丈夫
作者:赵建峰 戴健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268
一般人都忙着光棍节摆脱单身,她却和别人合谋诈骗丈夫。最终南通一女子因妨害作证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前后,启东市的女青年谢某通过网聊认识了如东的男子李某。彼时谢某和丈夫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而李某则已与妻子离婚多年。两人在网上一来二去慢慢的就好了起来,谢某因为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慢慢的就出轨了,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2011年3月7日在李某的提议下,谢某从自己的银行卡里取了25万元,为李某买了一辆轿车。
不久,丈夫唐某知道了此事。考虑到妻子有可能进一步被骗,丈夫唐某将妻子银行卡中的160万元划走了。妻子谢某知道后就多次向丈夫唐某索要这部分钱款。可丈夫考虑到钱给了妻子可能都会被骗光,就没有同意妻子的要求。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谢某与李某想到了通过虚假诉讼取回财产的方法。2011年8月20日,谢某按照李某事前准备好的借款合同样式抄写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谢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80万元,借款期限十天,利率为月息10‰。
2011年9月27日,李某向如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谢某偿还借款人民币180万元及其利息。此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处理:约定谢某于2011年11月20日前偿还李某借款180万元、利息5.4万元,诉讼费用合计11005元,由谢某承担。到了2012年,李某作为申请人先后向如东法院申请执行谢某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因为李某无能力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谢某丈夫唐某的相关财产。2012年5月7日,谢某丈夫知晓此事后,向公安机关举报李某涉嫌欺诈起诉、诈骗钱财。此后,如东法院依法将相关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2013年1月份,谢某与李某先后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丈夫唐某依然给妻子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谢某指使他人作伪证,而李某帮助他人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两人的行为致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民事调解书,并进入执行程序,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且属情节严重。
近日,如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谢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李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