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法院构建与人大代表“常来常往”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等,同时,人大代表也及时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促进了法院的各项工作。

 

构建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该院不断强化人大意识,为466名代表订一份法制报刊,让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动态;逐期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简报、信息等;报告工作制度化,工作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年度报等;邀请代表视察制度化,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请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请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支持和理解。

 

邀请县人大专题“会诊”执行难。在进行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就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了三条措施:一是定期听取法院的执行工作汇报,了解法院执行动态,帮助法院解决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安排专人协助法院重点攻坚涉府涉村案件;三是加强对个案的监督,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牵涉面广、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将安排专人随案监督,彻底解决部分案件执行过程中行政干预多、说情多、对抗多的难题。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该院涉府涉村案件执行工作非常顺利,执结率达到85%,涉府涉村案件的执行受到了宿迁市委的表彰奖励。

 

邀请县人大代表视察法庭。该院每季度邀请一次人大代表视察法庭,专门请县人大代表讲评法庭工作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