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逼得紧,高邮虾贩张某决定铤而走险,施计抢走熟人18万余元,潜逃半个多月后自首。本报当时曾对此案进行过报道。日前,江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并处罚金1万元。

 

816日上午10点多,江都砖桥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案称,他被抢了18万余元。

 

报案男子是高邮虾贩老戴,据他反映,抢钱人是同村的老张。当天凌晨,老戴、老张与老秦3人到南通水产市场贩虾,并结了18万余元虾款。老张提议:“不如坐我的轿车回去,又快又舒服。”老戴二人在后排座上,很快睡着了。离江都收费站大约1公里时,车子突然停了。

 

“车子出了故障,你俩下去推一把吧。”老张说。

 

两人二话没说,下来推车,刚推行两三米,车子就发动起来了,甩下两人扬长而去。老戴顿时傻眼,18万余元还在后排座上呢!”老戴连忙打电话给老张,但不是不接就是关机。两人方知被骗,立即报警。

 

94,老张在妻子的规劝下投案自首。老张交代,由于经济出现状况,他欠下了30万的外债。据老张称,他开车离开收费站3公里后,就把借来的汽车丢在路边,转乘大巴逃到了海安。案发后,张家人退还了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