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助力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金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多种机制助力服务“三农”,全力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审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土地、水利等行政案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相邻关系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为农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措并举,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在不设乡镇的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完善巡回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新型立案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诉讼需求;同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的制度功能,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拓宽涉农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调解工作的合力,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充分运用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平安农村、和谐农村建设,对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的农业生产经营、村务管理、农村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提出司法建议的方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帮助建章立制、堵漏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