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召开司法评估拍卖工作座谈会
作者:兰垒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536
11月11日,靖江法院召开司法评估拍卖工作座谈会,邀请10余家评估、拍卖机构就“如何提高评估结果的质量和拍卖成交率”进行讨论。靖江法院陈卫兵院长、许安海专委及司法鉴定科、执行局、民二庭等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始后,司法鉴定科科长王亚东通报了2012、2013年评估、拍卖情况,许安海对过去两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评估程序不规范、评估价格与市场关系不密切、拍卖财产推介渠道过窄、流拍率过高等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12条讨论提纲,希望听取各家意见和建议。参会各机构踊跃发言,并与法院方面进行探讨,逐渐就评估拍卖信息公开、房产“住改非”标准认定、评估过程中变现因素的考虑、拍品封箱保管责任界定、预防和打击串标行为、流拍后拍卖公司垫支费用的支付等一系列问题达成共识。
会议结束前,陈卫兵作总结讲话,他说,评估、拍卖是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评估的质量与拍卖的成功率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处理结果。评估、拍卖程序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希望各家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程序上不出现“硬伤”;执行财产关键在于处置,因此评估中适当考虑变现因素,科学合理评估价格,使其更贴近市场价,提高拍卖成功率,减少“有财产可供执行却不能变现”的情形发生,为规范评估、拍卖工作,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奖励考核办法,对程序规范、评估合理、拍卖成功率高的机构的进行奖励,对有漏评、少评财产、因保管不善导致拍品受损、与竞拍人串标等行为的机构采取降级或取消资格等惩罚措施,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陈卫兵也承诺,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仍将通过摇号选择,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