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对“老赖”予以信用曝光
作者:王国亮 胡斌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571
“陈局长,请你们千万不要把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布,我们公司明天就派人把6万元钱送到!”11月10日,被执行人南通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某在得知自己将被列为“失信人名单”后,给姜堰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网喜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会尽快履行还款协议。
今年5月30日,经法院调解,该公司答应于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王某、夏某等1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60000元。但到期后,却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公司依然以各种理由唐塞,不予履行。因被执行人系外地公司,执行开展查、控等措施的难度较大。后执行人员通过省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情况发现,该公司债务较多,账户已被多地法院冻结。为尽快将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执行人员又通过多方途径联系到该公司董事长蒋某,做其工作,严肃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将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报,一旦纳入失信名单库,在银行借贷、生意往来中的信誉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姜堰法院分管执行局的副院长韩国清介绍,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通过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公布,特别对因拒不履行义务而被拘留的被执行人,一律将司法拘留裁定书放大后及时张贴到他们所在的镇村,予以信用惩戒。这一举措对某些有执行能力,却故意拖延,长期与执行人员“躲迷藏”的当事人十分有效,今年来已有17名“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
11月12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发放,12名工人高高兴兴地从法院领取了拖欠数月的工资,纷纷向法院表示感谢。